设施用地审批难
阻碍产业升级
今年夏收农忙时节,在安徽、宁夏、河北等地,很多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却正在为“颗粒归仓”发愁。
在河北赵县肖庄人刘德果家里流转有50亩土地,但是不同于散户麦子少易晾晒,因为缺少晾晒、仓储场地,他和不少大户一样,不得不等小麦在田里“自然风干”,拖延个十天左右再收割。现在他最担心遭遇雷阵雨、冰雹等自然灾害。“如果下雨就没办法了,只能自己干着急。”
在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惠丰现代农业合作社理事长王生保也在为设施农用地不足而发愁。“我们现在种着2000亩水稻,一年产量超过1000吨,晒场最起码要20亩才能满足需要,可目前只有4亩晒场。”
由于缺少设施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升级之路深受阻碍。多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表示,受设施农用地审批困难的影响,他们没有多余的场地从事育种等工作。不少大户还停留在种植规模的横向延伸,难以向上下游产业展开纵向发展。
受“有粮难晒”等因素制约,种粮效益遭到了挤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非粮化”心理被进一步激化。“我身边的大户有近一半都没有种粮食,前期投了大量的钱去流转、整理土地,现在却不好再拿地搞晾晒、烘干,还不如先种经济作物回本。”山东菏泽东明县马头镇麦丰小麦种植合作社理事长马国兴说。
设施用地审批难
程序繁琐
虽然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设施农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符合条件即可申请,但通过审批依然极为艰难。受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反映,这一难度甚至超过了向银行贷款,各地获批案例屈指可数。
河北省鹿泉市联民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目前流转土地3160亩,其中约一半土地种小麦。自2008年合作社成立就开始申请设施农用地,至今都没审批下来。成员李社会说:“打过好几次报告,市领导同意审批,但国土局不同意,我们申请过好几次,但是(国土局)不给批,批不了。”
“设施农用地根本批不下来,我们去年开始租了4亩多村民宅基地,平整后用来摆放农机具,”安徽省肥西县种粮大户、德敏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严德敏说,以前由于缺少设施用地,合作社里的农机只能摆放在社员家门口。
受设施农用地审批难制约,多地设施农用地使用实际处于自发状态。承包土地流转中转入方直接与村里协商,相关管理部门很少介入用地管理。安徽省天长市农委农经站站长房华玄说,由于审批程序繁琐,当地多数农业经营主体选择“房前屋后搭一搭”,或者利用闲置宅基地作为设施用地。“以我们市来讲,每年大概也就五六个农业经营主体会走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
管理政策泛化不具体
审批陷入“失管”困局
2010年,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55号文件”),但调研的多数省份至今没有出台进一步详细的实施办法。
虽然155号文件允许各地根据当地情况作出处理,但基层国土部门感到无规可依。例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表示,文件对基本农田明确规定“不得占用”,但是对耕地则规定“尽量不占或少占”,由于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导致难执行。
基层反映,由于缺少详细、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后期监管一直处于“失管”状态。受访的农业干部反映,国土部门对于设施农用地审批缺少积极性。而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设施农用地不同于独立的非农建设用地,难以预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工作推进缓慢。
另外,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认为,155号文件规定,申请设施农用地要经过村、镇、县三级申报审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手续较为繁琐,流程复杂,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过程中要经历漫长的等待过程。
部分地方审批“只堵不疏”
加剧设施农用地不足
调研了解到,一些流转大户看似在为生产设施流转农地,实则是变相圈地。在拥有了本是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农地后,却将仓库改变为加工车间,有的甚至搞起农家乐、度假住所等休闲娱乐项目。
2012年9月,石家庄市润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建设农业大棚为名,与栾城县冶河镇大营村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土地62.35亩,其中11.58亩土地规范用途为基本农田。2013年7月,润珊公司占用租赁土地中的20.94亩建设包含大棚、房屋在内的休闲庭院,至国土资源部调查组实地核查时,庭院大部分已出租,部分已装修入住,租户为城市居民。
“为防止类似的行为,我们不得不选择从源头封死,即便符合155号文件所列条件,也要严之又严。”当地受访的基层干部表示。
“国家为了防止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对设施农用地的申请一直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以其他名义利用土地,进行土地投机。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设施农用地审批难。”王小映说。
部分地方设施农用地指标
向工商企业倾斜
据了解,相较于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型、知名、税收贡献多的涉农企业往往更容易得到设施农用地批复。山东潍坊一位基层国土局副局长坦言,对于招商引资进入市里的企业或项目,设施农用地与各项贷款、补贴等一并“打包”到扶持条款中,市政府要求首先要满足这些工商企业的用地需求。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连税都免了,即便有富余的土地也不会批给他们。
安徽铜陵一家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流转土地1.86万亩,其中1.2万亩种植小麦。据公司负责人介绍,两年前,作为招商引资项目的农业龙头企业,公司经过审批获得57亩的农业设施用地,用来做晒场、农机具仓储、中转仓库等。但是按照155号文件规定,大田作物的设施农用地审批面积不得超过20亩。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