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方法,更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可运用政府风险金担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等抵押贷款担保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对于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贷款拖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按照商业原则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并根据需要适当追加贷款投入,帮助其恢复生产发展。
二、创新金融产品
鼓励以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的基础上,扩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信用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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