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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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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是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核心
  从1987年至今,湄潭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先后经过“土地制度建设”“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个主题、三大任务”(以土地制度建设为主题,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等4轮改革,始终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主线,不断大胆试验、创新实践、总结提炼,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987年到2011年,湄潭县优质稻种植20万亩,粮食总产量由12万吨增加到17万吨,茶园发展到36.5万亩,茶叶总产量由1632吨增加到14300吨,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43元增加到5841元。城镇化率近3年提高了5.4个百分点。目前有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省级龙头企业6家、市级龙头企业14家。

  湄潭县委书记滕昭义说,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农村发展的根本,土地是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根本。4轮改革湄潭都紧紧抓住农村土地这个“牛鼻子”,土地管理制度不断创新,从制度层面建立起提高农村生产力的路径,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

  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李裴说,湄潭农村改革25年,为全国作了示范,先后创新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稳定土地使用权等制度写入中央文件,“均衡减负、户户减负”改革措施与其后的中央政策相一致。在此基础上开始的第四轮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又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探索出新路,为我国农村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黄祖辉认为,从“赋权于民”,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不断激发农民生产力,到“减负于民”,废除“皇粮国税”,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再到“确权于民”,完善土地产权关系,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湄潭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渐进和不断深化中完成,这一经验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一个成功范本。

  周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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