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建设上,突出“低成本、广覆盖、长运营”,以动员农村中心户提供富余房产或整合利用村委会闲置房产为主,择地新建或将乡镇福利院转型开展互助照料活动为辅,连线成片,沿国道和省道展开,便于形成规模,出入方便。中心的日常管理由村里空巢老人或留守妇女负责。
成立养老互助协会。协会由会员民主选举理事会作为其日常管理机构,理事会成员从德高望重、号召力强、热心公益、办事能力强的老年人中推举。以农村老年人协会为抓手,突出活动中心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助互助,以提高老年人积极性,体现老有所为。
服务内容以自我保障、互助照料为主。由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入住。服务内容贴近老年人实际需求,量力而行,配齐娱乐活动室、阅览室、餐饮生活区、医疗保健品专柜、健身康复室等。老人在活动中心的餐饮、药品费用自理。
在资金来源上,通过社会捐助、村委会补贴或财政预算等多渠道解决运营资金问题。鼓励村民、社会力量和志愿者,特别是外出经商“成功人士”回报乡亲,为互助幸福院提供经济支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