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言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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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7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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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仍存难题
  民革吉林省委员会的调查显示,吉林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改革逐渐深入人心,确权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搭建了产权流转平台,产权流转功能初步实现;三是构建了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机制,有效推动农业规模经济发展。

  然而,在长春、四平、吉林等农村,如今很多村里预留的“机动地”几乎没有了,在这一轮确权过程中出现很多难以调和的矛盾。榆树市农业局副局长孟繁野分析说,农村的“机动地”属于集体性质,但由于前些年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负债,村里包括“机动地”在内很多集体资产都被变卖掉,包括集体林地、村部等,不少“机动地”也以各种方式流转到一些个人手中,有些已经耕种了不少年,这些土地在确权中如何界定,确实很难。

  同时,孟繁野等基层干部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权属确认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依据。从目前的情况看,集体土地所有者是缺位的,因为乡镇政府是国家机关,许多乡镇没有集体经济组织。

  周春莲认为,多数农民除了土地承包权外,没有其它资产可以用于银行抵押,建议一方面放宽乃至取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也需要针对农民需求进行业务创新,由市场机制来兑现其本源和潜在价值,把农民理论上的财产转变为货币和资本形态的财富。周春莲还分析说:“目前吉林省有些村镇银行正在探索放宽对农民贷款门槛,但目前形式还相对单一,范围也比较小,仍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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