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污染多发:上游发展,下游受害
各地有行政区域划分,但是生态环境无边界。近年来,跨界污染事件一次次在各地发生。
今年3月,上万头来历不明的死猪被抛入江中,沿着黄浦江从浙江嘉兴一直漂到了上海,猪身高度腐烂,周边杂草、垃圾围绕,污浊的水质触目惊心;今年初,河南惠济河东孙营闸开闸排水,大量氨氮严重超标污染水体从河南省下泄,安徽涡河亳州境内水质也由三类恶化为劣五类,大批网箱养鱼死亡,淮河干流蚌埠市区及怀远县城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2012年12月底,因管道破裂,山西省长治境内近9吨苯胺流入浊漳河,造成下游河北省邯郸市一度大面积停水,并波及河南省安阳等地。
环境经济学专家、浙江嘉兴学院教授虞锡君认为,跨界污染频发却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将挫伤各地的治污积极性。上游区域以水污染为代价发展污染项目污染下游的水环境,下游区域享受不到上游项目的福利,却要承受跨界水污染的恶果,最终陷入“你污染我也污染”的恶性循环。
跨界水污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亳州市环保局副局长苏明胜谈及处理跨界污染事件也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是跨省污染,地方环保部门只能逐级上报,对处理污染和解决受害者诉求作为有限。”
●跨界污染制度困局:调查难协调难追责难
跨界污染频发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安徽省水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许敬等人认为,调查取证难、协调配合难、水污染事故责任主体确定难,这些都是导致跨省界水污染事故难以处理的主要因素。
安徽省环保厅监察局副局长许旭海对环境执法的跨界难题深有感触,“跨界污染往往是问题长年累积最终由一个诱因而引发,但由于环境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即使知道上游省份的企业存在污染,下游也没有调查权。另外,目前针对跨界污染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两省之间多是一些协议性的规定,水污染防治法对跨省界水污染联防联控缺乏刚性约束。”
据记者了解,山西、河北两省的苯胺泄露问题,是涉及跨界治理的典型。不同地方的监测部门各检各的,各管各的,各自分析,各自出结果。苯胺泄露事故最早就是漳河上游管理局通知邯郸和安阳的。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各省漳河水污染治理工作和应急工作,管理局对各地方政府没有约束性举措。
邯郸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苯胺泄露事故发生后,他们不停地给长治市环保局打电话发短信想了解情况,但30多个电话都找不到人,得不到信息反馈。一直到第二天中午,长治市政府几名工作人员才来到山西、河北交界处的邯郸市涉县,与邯郸市政府工作人员见面通报情况。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张晓健认为,水污染很容易跨区域,因此协调联动机制必不可少,但是,在这之上,又有一个属地管理的原则,河道流经的地方政府各有自己的处置权,因此导致在实际操作层面,尤其涉及跨省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上,互相配合欠周全。
安徽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合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汪家权教授认为,创新流域管理体制是破解跨界污染难题的根本,要使环境治理从行政单元向流域单元转变。
程士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