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人员短缺,力量不足。监管办2003年设立时核定编制为3到4人,之后数年从未增加过,反而因长期抽调和自然减员不断减少。如目前湖北67个监管办实际在岗人员只有228人,平均每办3人,人均监管机构数却高达16个。同时,监管办人员老化的问题比较严重,如目前湖北228名监管办在岗人员平均年龄47.5岁,其中45岁以上的有117人,占一半以上。
随着县域银行业机构不断增多,相应的行政审批、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任务量都明显增加。而现在监管办普遍仅有2一3人,对辖内银行业机构开展一项现场检查,就得花费2—3个月时间,很难同时开展其他日常监管工作。银监工作越往下越微观,银监系统应以“正金字塔”架构为宜,而目前实际情况正好相反。监管办体制不顺和人手紧缺的问题,严重制约了银行监管工作的广度、深度和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