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石路
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崇明区法院在不断促进学党史和队伍教育整顿深入过程中,听民声,践民意,日前在全区开展“司法为民十件实事”行动,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这十件实事包括:一是便民立案工作机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任意选择立案庭、各人民法庭提交民商事纠纷起诉材料或申请执行材料,接受材料的部门负责登记立案,法律释明。二是完善上门服务工作机制。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人群,积极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上门鉴定等诉讼服务。三是建立假日开庭预约机制。有正当理由而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出庭参加诉讼的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向法院申请预约在假日或夜间开庭。四是完善在线庭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在线庭审工作,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方便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参加诉讼。五是完善执行悬赏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执行悬赏工作,在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前提下,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发动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六是完善集中执行工作机制。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执行行动,积极采取假日执行、夜间执行、清晨执行等方式,综合运用教育、威慑、强制、惩戒等手段,提高集中执行效果。七是健全驻村(居)法官工作室机制。依托驻村(居)法官工作室,进一步下沉司法资源,参与综合治理,强化诉源治理,制发便民联系卡,推进在线解纷,全力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八是开展“法进园区”活动。针对涉经济园区注册型企业案件特点,联合区工商联等单位,走进园区企业,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座谈交流等活动。九是编发乡村案例普法手册。围绕村居基层常见纠纷、典型案例,编发《与法同行——乡村案例法官说》系列普法手册,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十是编发常见纠纷诉讼指南。针对分家析产、法定继承、婚姻家庭等常见纠纷,以及诉讼程序中的关键环节,编发《诉讼指南》,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
在日前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场推进会上,崇明区法院领导表示,要把开展“司法为民十件实事”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持续创新服务方法,拓宽服务领域,努力形成司法便民利民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