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热帖】
@李振宗:无论员工和新进员工怎样喝厕所水,但企业高管以及老总们断然不会喝厕所水来证明企业是干净清白的。那么,这样一种喝厕所水的行为是否正是一种对人格的侮辱,以及对人权的侵犯?前者可能不构成犯罪,但后者一定构成违反道德与法律,这样的企业文化是否允许其泛滥?
@乔志峰:现在稀奇古怪的培训层出不穷,且都打着培养员工应变能力、锻炼员工心理素质之类的旗号,一个比一个冠冕堂皇、一个比一个“变态”。
【编者观点】
“喝厕所水”的典故,源于日本官员野田圣子——她凭着喝下自己洗的马桶里的水,从一名酒店白领当上了日本内阁大臣。作为对员工严格考核的一种方式,这种方法被一些企业所引用并被发挥到极致。
但喝厕所水跟企业文化有什么关系?没有明确的答案。即便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员工树立严谨要求的理念和意识,这种方式也缺乏人格尊重,有违公序良俗。厕所洗得再干净,也不是喝水的地方,更何况厕所水的水质也不一定能达到直饮要求。万一喝出点毛病来,谁来负责?这样的无理要求,罔顾员工健康,侮辱员工的人格。这些年,一些企业在企业文化的培育方面进行了许多“创新”,比如下跪培训、乞讨培训……然而,这些无视人的尊严、无视社会风俗、无视传统道德的做法,无不受到了当事人的抵触以及舆论的谴责。如此功利而浮躁的做法,如何培育和塑造出真正的企业文化?
若无知成为创新,就会上演“喝厕所水”的东施效颦。野田圣子“喝厕所水”是一个好故事,但企业应该学习与效仿的是她的精神,而非简单照搬“喝厕所水”的方式。然而,即便如此简单的常识,很多企业依然处于“形似而神不似”的倒置,由此也暴露出在企业文化建设上内涵的苍白与手段的荒唐,也表明对于“什么是企业文化”、“怎样培育企业文化”缺乏正确而深刻的认识。如此看来,我们离真正的现代化企业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对类似的丑陋现象,不能单靠劳动者去拒绝和抵制,毕竟他们在资方面前是弱者,很可能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劳动监察部门应该监管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叫停企业的不良行为,并依法进行规范和处罚。
总之,喝厕所水并非所谓的企业文化,充其量只是一种企业奴化文化。靠这样一种奴化文化支撑起来的企业,是建立在对员工心理控制心灵摧残人格摧残基础之上的,那么,就很有必要查查该企业到底在哪个生产经营环节藏污纳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