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舒鉴明 通讯员 卫民
6年前做了肝移植手术的梅陇镇曹行村村民朱建明,2011年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为14.94万元,作为民政救助对象,他通过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大病减贫救助以及民政医疗救助,他获得补偿和救助总额达到12.45万元。对此朱建明感慨地说:“这几年医疗保障水平越来越高,大大减轻了我们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
为进一步减轻病人经济负担,闵行区今年又将基本医疗补偿合计封顶由2011年的6万元提高到9万元,年底大病减贫一次性救助封顶8万元,加上各镇为参合人员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最高封顶额度可达到22.3万元至36万元,像朱建明这样的大病患者,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再次提高保障水平,新农合改革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功不可没。
闵行区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随着农业人口逐年减少和人口老龄化,一边是筹资总额下降,另一边是疾病发生率增加。面对医疗保障上的重重压力,2007年闵行区在本市率先实施新农合改革。一方面,由政府主导新农合管理,统一全区新农合筹资和补偿政策,改变过去各镇自筹,农民看病报销数额差距大的状况,全区报销待遇一个样;另一方面,将新农合基金委托第三方管理,借助保险公司专业的精细化管理技术,同时探索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在此基础上,区新农合管理部门强化监管,确保新农合规范运行。经过五年多的探索和实践,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了农民看病的自付费用比例。
为了改变目前以按项目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闵行区引入安信农保探索支付方式改革,对顺产、白内障、胆囊结石伴胆囊炎等以住院诊断、手术为主的51个疾病组及其涵盖的342个疾病手术治疗,采取单病种DRGs定价付费和临床路径管理,即一项手术事先明码标价,直到完成治疗,同时在治疗路径上规定相关程序,并进行严格监管。这样既防过度治疗,又防大病小治,促进了规范医疗和合理可控。一个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手术,过去平均住院天数为8.47天,医疗费为5608.07元;现在平均住院天数下降为5.66天,医疗费下降为4403.34元。又如甲状腺良性肿瘤切除手术,实施单病种定价付费核定收费为4650元,过去平均医疗费为5292.26元,现在平均医疗费下降为3861.06元。单病种定价付费医院自负盈亏,有效地调动了医院合理用药、科学治疗的积极性。
作为上海市落实国家医改方案探索单病种付费(DRGs管理)支付方式改革的唯一试点区县,闵行区新农合改革,有效规范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农民保障水平。据2009年至今年8月DRGs项目组满意度调查:在1179例出院病例中,所有患者均表示这是一项非常好的政策,降低了住院医疗费用,减轻了个人就医经济负担;被调查者对医疗费用发生的满意度为100%,对总体治疗效果的满意度为99.49%。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推进新农合改革相辅相成。闵行区通过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使参合农民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度不断提高。由新农合梯度补偿的政策导向,闵行区新农合已经基本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医疗机构服务利用率及新农合运行效率得到有效提高。2009年至今,村卫生室及一级医院门诊医疗服务利用率合计达到80.20%;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服务利用率分别为14.04%、69.04%和16.92%。
在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同时,闵行区新农合还通过推进信息化管理,新农合社会保障卡与健康卡实行“二卡合一”,减轻病人垫付医疗费的压力实行即时结报,4年中门诊即时结报累计达390.87万人次,占门诊结算人次的87.03%;住院即时结报累计7097人次,占住院结算人次66.37%,农民满意度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