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日志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之规定,每个社区矫正对象都有学法笔录,但是每个人的本子大小不一,内容单一。为拓展社区矫正对象学习领域,更好地实行人性化管理,大通县司法局设计制作了这本《起航日志》,分发给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引导矫正对象除了集中学习以外,还可以记录自己在社区服刑过程中的学习、劳动、思考和感悟;也可以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审阅,掌握他们的心里活动,以便“因材施教”。
一种模式 “朔山儿童救助中心需要人手收菜籽,请组织几名适合干这种活的社区矫正对象前去帮忙。”在大通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桓国瑜正在和桥头司法所联系到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青海朔山儿童救助中心收菜籽的事。
参加公益劳动,是社区矫正对象的“必修课”。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参与8小时的公益劳动,是今年3月起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硬指标”。大通县司法局根据不同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打破集体劳动的单一模式,创造性地提出了“菜单式”管理模式,根据社区矫正对象自身实际,安排其符合条件的公益劳动。正所谓人尽其才,一种相当人性化的管理模式。
一份责任 帮困帮扶也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大通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贫困情况调查工作,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临时救助以外,为符合条件的帮助办理低保。同时,还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指导等服务。
截至今年8月,大通县司法局为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低保金14人,落实责任田216人。组织技能培训93人,指导就业99人,支持32人赴省城户外地打工,社区矫正人员劳动就业率达到92.2%。
一个平台 “诈骗手段多变幻,切莫见利讨便宜。一不小心中圈套,破财不说伤身体。四邻八舍住一起,切莫无端生是非。打架斗殴两悲伤,不可赌气争高低。”这是大通县宝库乡司法所日前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向社区矫正人员发送的信息。
为有效监督和管理矫正人员,大通县司法局和中国联通合作,在局矫正科建立了一级平台,20家司法所建立二级社区矫正手机信息管理平台20个。大通县司法局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手机短信交流,使他们能够及时准确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方案,提高矫正质量。截至7月底,共发送各类信息三千六百余条。
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县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平台。通过定位技术掌握矫正人员的活动范围、所处位置,实施有效的跟踪记录、时时查询,实现了对辖区内矫正人员的网络动态监控。李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