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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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7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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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郊林下经济,选择“小打小闹”还是规模发展?
  □—溪

  发展规模林下经济,首先要实现观念上的突破。林业资源保护不应仅仅停滞在生态保护的意义层面;其次,要提高对放大效应的认识。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的农业生产经营,是增加就业岗位、拓展农民增收的又—有效途径;再次要强化政策上的扶持。要为规模发展林下经济配套各项政策措施和基础建设,从而实现这—模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林下经济在沪郊一些农业生产领域近几年虽也有涉及,但属“小打小闹”,远未形成规模效应。 

  诚然,上海不是一个林业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但发展规模林下经济的可能是否存在?林下经济在上海是否也能成为助推农民增收的一个好模式和好形式?

  本报记者日前在青浦练塘镇林下种植黑木耳基地采访获得的信息有助于我们对此得出肯定的答案。虽然目前这一基地种植面积仅70余亩,但其增加就业岗位和拉动农民增收上的功能和效应已十分明显,上海目前的涵养林、公益林地总面积约140万亩,有关专家指出,若利用其中的10%发展林下经济,就等于扩大了一大批可观的农业田地,其规模效应将十分可观。 

  那么“小打小闹”的沪郊林下经济如何实现规模发展? 

  笔者以为,发展规模林下经济,首先要实现观念上的突破。林业资源保护不应仅仅停滞在生态保护的意义层面,应该认识到,林下经济是变保护生态的政策制约为经济发展的优势驱动,这既是对林业资源的价值再开发,同时也是最积极的生态保护。 

  其次,要提高对放大效应的认识。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的农业生产经营,是增加就业岗位、拓展农民增收的又一有效途径,其效应通过规模发展将成倍放大。 

  再次要强化政策上的扶持。林下经济属于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有关部门要发挥科技引领的作用,同时要为规模发展林下经济配套各项政策措施和基础建设,从而实现这一模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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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郊林下经济,选择“小打小闹”还是规模发展?
东方城乡报专题报道A03沪郊林下经济,选择“小打小闹”还是规模发展? 2012-04-17 2 2012年04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