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从本市环保部门了解,对于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的控制,上海目前执行的是13年前制定的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而该地方新标准一旦施行,上海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的一氧化碳时均排放量必须低于1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时均排放量必须低于250毫克/立方米,这两项指标规定的可排放量分别比现行国标减少了33.3%和37.5%。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则将有两年左右的“缓冲期”,此后也必须达到和新建焚烧炉一样的要求。 王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