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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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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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要少走弯路
  □娄向鹏

  农产品区域品牌包括两种品牌:一个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另一个是农产品企业品牌。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特定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农户等所共有的,在生产地域范围、品种品质管理、品牌授权使用、产品营销与传播等方面具有共同标准和行为规范,共同创建和经过授权方可使用的品牌。如盱眙龙虾。农产品企业品牌是指特定区域内由一个企业注册、打造和权益独享的品牌。

  区域公用品牌和联合体企业品牌是农产品区域建设的两大战略支点,缺少任何一种品牌都会出现问题。

  区域公用品牌是政府主导的品牌战略大戏,是整体拉动和提升产业水平、带动区域经济全局性发展的行为,是符合农产品在一个区域里多个主体经营现实要求的,是必须做和绕不开的工作。同时,塑造区域公用品牌还为联合体企业品牌进行铺路与赋能。

  没有区域公用品牌,单独靠一两家企业根本不可能做成一个大产业,不符合农业产业规律;没有企业联合体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就变成了半拉子工程,产业里没有龙头企业领军,没有集中度,一盘散沙,消费者茫然不知道选择谁。

  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必须像宪法一样,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不能领导一变动,品牌工作就要停、就要推倒重来,最后成为品牌烂尾楼。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很多各级政府和企业乃至整个国家,都是一个新课题,在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的理念、路径和方法上,存在很多盲点、误区,亟待明道、正术和纠偏。正确理解和处理好这十大关系,可以从根源上终结理论混乱和道路错乱,让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少走和不走弯路。

  (摘编自《中国乡村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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