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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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6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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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田间地头

  相关政策

  相关政策指出,要围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任务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从聚焦农业强国建设重点领域、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三农”领域保险服务质效,引导金融要素和资源流向农村,进入乡村产业。

  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金融支持力度

  去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其中也提出,要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是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

  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金融支持力度。围绕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和吨粮田创建,强化粮食生产主体扩大产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融资需求对接,促进粮食稳产增产。聚焦大豆和油料生产、生猪和“菜篮子”工程、油茶扩种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以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购销为切入点,满足农资企业经营发展和农业生产主体农资采购周转资金需求。推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推动提升农产品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业务,农业发展银行要及时足额发放储备及轮换贷款。

  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服务。按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求,聚焦土壤改良、农田排灌设施等重点领域,在承贷主体、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上给予差异化政策倾斜,探索推广全域综合整治等模式,助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积极梳理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中小型水库及引调水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一对一完善项目融资方案,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整省整市打捆打包,统筹构建多元化贷款偿还渠道,实现项目收益自平衡与经营可持续。

  持续加强种业振兴金融支持。完善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机制,精准满足国家种业基地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等中长期贷款投入,创新品种权(证书)、育种制种设施设备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合理满足育种研发、种子(苗种)繁殖、精深加工、推广销售等环节差异化融资需求,助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用好现代种业发展基金,鼓励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基金等加大资金投入。

  做好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金融服务。树立大食物观,引导金融机构丰富生物性资产抵质押信贷产品种类,助力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支持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满足规模化标准化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远洋渔业资源开发等领域信贷需求,加快现代海洋牧场和渔港经济区建设。

  金融应主动捕捉新需求

  不管是农村产业链完善还是财政支持更聚焦,都会带来金融需求变化。

  首先是资金需求主体发生结构性变化。无论是怎样的产业融合或延伸发展路径,农村地区产业“头雁”的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一方面,他们有足够的生产经营规模和专注力开展探索和创新;另一方面,他们通常对市场、产品有更深的了解,这让他们可以带动当地农民共同致富。但这些主体的资金需求往往也会成倍增加,除了规模带来的资金需求增长外,生产机械化、二产延伸、渠道拓展等引领产业转型发展的相关举措也会带来新的资金需求,亟须获得金融部门的关注。

  事实上,基于传统小农户生产经营方式,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主要围绕户籍人口展开。金融部门往往会根据农户家庭人员结构、主要从事产业、资产持有情况等,给予农户家庭一定的信贷支持,来满足他们的生产生活需要。而随着农村产业“头雁”带动效用显现以及农村家庭收入多元化,农户个人在生产经营中投入资金可能相对减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微企业新增资金需求占比明显提高。在多个地区看到,为降低种植养殖成本,起到产业引领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会为农户统一购置农资,而农户可在农产品收获后再进行销售收入和农资使用成本的一致性结算,那么一部分资金需求就从农户个人转移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上;部分主体也存在为所带动小农户提供担保的行为。但不同于小农户可基于户籍展开的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相当一部分并非本地人,传统信用评估方式难以发挥作用,还存在财务管理能力弱等问题,金融部门需要脱离过去的信贷额度限制和评估方式,给予这些主体更有效的信贷支持。对此,部分地区已在进行尝试,例如在评估负责人信用等级的基础上,深入其农机、农资采购或购销环节,以收支数据判断主体规模扩张是否适度,并通过管理资金流向定向支持其生产经营的某一关键环节,在提高资金支持额度的同时进行风险管理。当然,针对普通农户基础金融需求仍应给予高质量支持,除了要完善农户信贷资金支持机制外,农村人口流动下异地支付结算、保险等需求也需要得到逐步满足。

  其次,随着财政支持更多向粮食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等方面倾斜,相关主体金融需求环节会产生变化,由此带来金融改革创新的可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在全国实施三大主粮生产成本和收入保险政策,此前该项政策主要在粮食主产区进行试点。这一政策推广到全国意味着相关试点确实起到良好效果。随着上述政策在全国推开,银行和保险机构之间可以寻求更紧密的合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的最新要求。目前多数保险公司从投保到定损、理赔环节存在人员、技术支持不足的情况;但也必须看到农险确实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帮助农户恢复生产,并助力银行缓解灾后可能出现的集中性逾期等问题,避免灾后重建过度依靠财政拨款和信贷资金。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探索保险与银行机构在业务开拓、技术和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以更精准的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实质上的农业生产者和引领农村产业发展的探路人,尽可能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

  “金融活水”流向田间地头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金融研究室主任孙同全表示,与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有关的金融需求涵盖产前、产中和产后。产前主要指农资、农机采购,产中主要指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产后主要指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加工、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粮食和农业生产易受自然条件影响,也有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这些问题不解决,金融投入是有困难的,要做好风险分散、风险转移,就需要在农业担保、农业保险、期货市场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机制上下功夫,才能保证金融投入有效发挥作用。

  而对于农村电商、文旅等新业态,孙同全认为,有关的金融需求主要涉及交通、通讯、网络设施建设、住宿餐饮、娱乐等,这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需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商业性金融机构多参与进来。此类产业发展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需要建立风险机制或引导性机制。比如有些地区在试点乡村振兴基金,引导金融资源进入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帮助其分散和转移风险。

  在乡村产业数字化方面,如何提升金融资源服务质效?孙同全举例说,比如金融机构接受生猪养殖产业用活体抵押贷款,一个重要前提是怎么通过物联网监测猪的饲养质量、监测到潜在风险,要确保信息准确可靠,这对金融机构而言很重要。

  面对不同涉农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如何更有针对性地让金融“活水”流到田间地头?孙同全认为,小农户和一些较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通过信用贷款解决小规模贷款需求,需求较大的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信贷直通车平台等申请贷款担保,产业链中的经营主体可以采用供应链金融的形式,通过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以及上下游的信用关系来分担风险。

  (据中国农网、中新经纬等相关报道整理而成。)

  延伸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形成了不少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有益经验,持续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以金融服务创新促进信贷资金等金融要素和资源流向农村,进入乡村产业。

  工商银行与农业农村部合作开展“兴农撮合”活动,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及下辖经营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产销对接、招商引资和金融服务。农业银行鼓励农业大省有条件的网点设立“春耕备耕”服务专柜、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指导推动县域支行成立服务小分队、党员先锋队、流动服务组等外拓团队。交通银行提供差异化的专属权益,定制“新市民安心意外保障计划”保险产品,不断丰富县域新市民金融产品及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数字普惠金融将在服务“三农”领域发挥特殊作用。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农商行董事长谢文辉在今年两会重点关注数字乡村建设,提出“用科技筑牢金融服务‘三农’的根基”。

  “要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机构的向善效应。”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张珩表示,一方面要充分合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遥感卫星等数字技术,精准识别当前尚未触及的“非活跃用户”的有效金融需求,解决需求端的信用缺失和抵押物缺乏等难题;另一方面,要强化数字治理,改进和完善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提升供需两端之间的适配性,降低对普惠金融群体的信息搜寻成本,简化交易流程,促进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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