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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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7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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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析制度 “戒”护执法

  □青宣 记者 王平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与上海市戒毒管理局联合建立《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制度检察监督意见询机制》,推进检察机关对涉及戒毒人员权益保障的执法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分析、可行性评估,提出优化完善意见建议,确保戒毒执法依法规范,“检”“戒”合作,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

  检察机关对制度进行“把脉”“问诊”,全面理清制度“脉络”,分析可能存在的“病灶”,从法律专业角度开具制度优化完善的“处方”,确保制度内容合法、合规。结合戒毒工作实际分析制度的可行性、执行效果,指导戒毒所开展执法活动,及时纠正执行不规范、不到位,“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确保制度执行严格、规范。

  戒毒管理局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就执行效果、存在问题及优化措施等内容,充分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确保制度评估客观、公正。

  双方聚焦预防预警,做到关口前移,实现对戒毒执法的事前干预、前端预警,以“无创”方式防范执法问题,达到“治未病”的效果。以检察机关在执法前端的监督、提醒作为征询机制,把执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更有效地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同时在执法制度制订过程中“挑刺”“找茬”,全程监督、时时提醒、及时纠偏,能有效确保戒毒执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检”“戒”两个跨界部门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建立系统完善的戒毒执法监督规则指引、工作机制,推进戒毒场所内外监督理念、职责、制度等全方位融合,消除执法监督的真空地带,防止因制度空白导致执法监督缺位、问题整改受阻。将涉及戒毒人员权益保障的戒毒工作制度分为“规范执法”“依法办案”“戒治康复”“合法权益”四大类,实施分类检察监督,由“一事一纠错”拓展到同类问题的预防和治理,达到“纠错一事、研判一类、整治一片”的效果,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此次建立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制度检察监督意见征询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携手市戒毒局,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为更好地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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