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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7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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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换股权模式有望推广
  据悉,当前杭州、宁波等地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实行的“土地换股权”模式,未来有望得到推广。专家认为,该模式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效率提高,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效维护农民权益。

  5-6月,国土资源部曾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调研。根据地方媒体披露的信息,调研范围包括北京、上海、合肥、芜湖、南阳等地。调研内容主要是通过数据和实例了解当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摸清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权利登记现状,并对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和副部长王世元在杭州调研时指出,留用地制度(“土地换股权”为该项制度的重要方面)是杭州市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反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有效推进了征地工作,又持续保障了失地农民权益,杭州市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为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出一条新路子来。

  “土地换股权”模式的实质在于,在农村土地流转和村办企业建设的过程中,农民可以将土地承包权作为资产入股,并享受分红。该模式最早在上世纪90年代出现,浙江杭州、宁波等城市较早进行尝试,另有不少城市也在试水,且近几年有不断扩围之势。今年9月,福建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打开“土地换股权”的大门。尽管该模式在具体操作中的细节尚待完善,但不少专家认为此举有推广价值。                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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