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与金融的有效“嫁接”让农民可以花“明天的钱”
“城里人买房、买车都可以用房屋、收入等到银行贷款,花明天的钱买今天的东西,可农民一直以来在银行面前受歧视。”龙井市老头沟镇远航专业农场农场主高洪海说,他原来承包了65公顷地,经常面临周转资金不足问题,到信用社最多只能贷10万元,不解决太大问题。
高洪海说,最困难的时候,也曾借过10万多元的高利贷,用10个月光利息就2万多。“大批量购买种子、化肥,八成以上农户都要赊账,回头至少也要给人家1分利。”他说,“今年6月,通过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一下子贷款50万元,马上用于扩大规模,又承包了40公顷地,扩大了存储库房120平方米、车库340平方米、新增了不少农机具……”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今年的纯收入至少60万元,比去年翻一番。”高洪海说,现在不少散户都主动找他,想要把土地流转给他,有了充足的流动资金保障,他的生产规模还将继续扩大,好日子就在眼前。
2012年8月以来,吉林省以梨树、东丰、敦化三个县为试点,探索“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新模式: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原则,农民将自家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物权融资公司,由物权公司向金融机构出具对农民贷款负连带责任的承诺函,最后金融机构在该承诺范围内放贷款给农民。
“物权融资公司是由政府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责是‘架桥铺路’。”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处处长苗忠有说,农民正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后,物权公司与农民的土地流转合同自动解除;否则,物权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另行发包,款项归还金融机构。新的承包人承包期满后,再退还给原土地承包人。
贷款对象是已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贷款额度小于等于土地未来一定期限(目前一般不超过5年),预期收益评估价值的70%;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目前原则上按现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贷款期限综合考虑额度、用途等因素灵活处置,最长不超过5年……
从吉林省金融办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42个县市已经成立物权公司,22个地区已经开始放款,业务范围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金融机构总计放款7000余笔,放款总额累计达2.8亿元,有效填补了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缺口,成为一个农民得实惠、银行得效益、政府得民心的“多赢”产品。
●存在“四大优点”推广仍有难题
新模式具有手续简便、成本更低、风险可控、形式灵活“四大特点”。“以前贷款主要是几户联保,不仅找联保人麻烦,手续办起来也慢。”东丰县拉拉河镇村民邓喜才说,联保贷款办起来最快也要一周,拖个十几天很正常,用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当天就可拿到钱。
新模式还有效降低农民贷款成本。梨树县十家堡镇西黑嘴村农民赵国才说,原来从信用社贷款,最多一两万元,不够用时只能借高利贷,借1万元利息至少2000元。“新模式的利率一年期7.8%,比联保贷款利率还低。”他说,“去年贷了1.4万元,一年期利息还不到1100元,买种子、化肥也不用再赊购了,很多隐性成本也节约不少。”
风险可控是新模式的第三大特点。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孙凤岐说,风险防控有“四道防线”,比联保模式安全得多:一是土地预期收益做保证;二是物权融资平台公司,属于政府行为具有行政职能,可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三是周转保障基金,发生风险时用于垫付银行贷款,目前省财政已列支3000万元;四是保险公司的信用保证保险介入,目前正在洽谈当中,前期准备先以人保为试点。
“形式上也非常灵活。”苗忠有说,期限上,根据需要可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中间农户可随时还款,随用随换,发生灾害还可适当延期;额度上,不进行明确封顶,可根据农户土地预期收益情况具体商定,梨树县单笔最高放款额度已达180万元。
但目前各主体的认识还不完全一致,导致制度安排上有些差异。记者采访发现,从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讲,要求贷款农户与物权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但农业部门认为不应办理流转登记,担心出现农民失地风险。
部分金融机构对于风险防控仍存疑虑,存在观望心理。中国农业银行东丰县支行副行长姜利说,模式非常好,但效果需要进一步验证。“一旦出现风险,要首先拍卖农民粮食,不行再流转土地,但这些都需要时间。”他说,“土地能否顺利流转出去也是未知数,风险基金看得见、但摸不着,风险处置办法的细则还不够明晰。”
县级物权公司也面临可持续发展问题。目前公司从人员到经费,几乎全部由县财政承担,各地经济实力差异导致对物权公司的投入也不统一,下一步编制和费用问题都需要解决。 赵梦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