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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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5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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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检察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

  □王韵怡

  近年来,宝山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工作。近日,宝山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官来到一家食品公司开展“回头看”,确保该公司整改取得实效。

  2024年4月,宝山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某食品公司在短视频平台上进行进口冷藏冷冻水产品的网络直播销售,经查询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该公司未依法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信息。

  追溯平台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从而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消费知情权。检察官认为,该公司作为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未履行上传食品追溯信息的主体责任,违反上述规定,不利于食品安全管理,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

  2024年4月15日,宝山区检察院对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该公司及时履行上传食品追溯信息的主体责任。2024年5月23日,相关行政机关将检查复查情况和后续监管情况进行书面回复,表示已对该公司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期限整改并上传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

  相关行政机关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看到该公司已在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注册成功,并上传了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食用农产品的追溯信息。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综合运用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排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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