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平
8月14日,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本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相关情况,并发布相关案例。《上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白皮书》(下称《白皮书》)于同日发布,总结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上海超大城市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的实践做法和工作成效,这是上海检察机关首次专门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发布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18年至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8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32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54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2件,近95%的案件在诉前实现生态修复目的。
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持续助推长江“十年禁渔”行动,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追索渔业损失和生态功能损失赔偿金2200余万元,增殖放流鱼苗270余万尾,还推动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办理跨行政区域公益诉讼案件,助推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超大城市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以办案助力解决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因人口密集、资源有限引发的城市环境治理难题,并积极围绕本市“双碳”目标任务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服务保障“一江一河”专项行动,推进“一江一河”公益诉讼巡回检察。连续三年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有力助推黑臭水体、扬尘、固体废物等问题治理,助力打赢上海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核实、磋商、提起诉讼、生态修复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等十八家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衔接模式,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形成更强生态治理法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