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汪百顺 记者 王平
近年来,金山区检察院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通过转变司法理念、优化工作方法、强化农村重点群体保护,切实提高农村贫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2020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6件,其中救助农村当事人30名,同比上升66%。
该院针对农村困难群体特点,前移司法救助工作关口,在审查逮捕、起诉阶段,由承办人主动告知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义务,积极挖掘救助线索,依职权启动救助程序。对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建立专办机制,由熟悉当地农村生活的承办人专门到田间地头实地走访,及时全面掌握当事人家庭收入、医疗费用、损失赔偿等情况,精确计算救助金额,精准匹配综合帮扶项目,做到“因案施救”,实现救助需求与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又符合农村贫困户标准的当事人,探索构建以发放司法救助金为核心,“无缝衔接”农村综合帮扶措施的“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模式,坚持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并重,尽可能一并解决当事人“近虑”和“远忧”,实现长效救助。
金山检察院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两微一端一网”新媒体等途径,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针对农村困难群众主动接收媒体信息较少的实际,组织干警深入乡村开展法制宣传,讲解司法救助政策,提升知晓度。对于书写不便、联系不便或者出门不便的重点救助对象,由承办人主动上门协助填报相关申请表格、收集所需证明材料。对异地申请司法救助对象,则借助网络协助完成救助申请,确保“不拖延”。如在办理夏某司法救助案中,发现被害人夏某系外省农村地区困境未成年人后,立即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对话沟通、身份核实、文书传递,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实施快速远程救助。同时与区农村综合帮扶领导小组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农村综合帮扶工作衔接机制的协作意见》,将司法救助与创业就业帮扶、医疗健康帮扶、教育救助帮扶等8项救助政策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除发放司法救助金外,同步开展全方位、精准化、多元化帮扶,提升救助效果。
与此同时,该院以效果为根本,强化对于残疾人、贫困户、农村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权益保护,除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外,还通过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方式,最大程度帮助他们修复心理创伤,重拾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