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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年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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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7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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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年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193.3万家
  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这部法律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地位,填补了我国市场主体法律的一项空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法律的实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十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和入社农户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7月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93.3万家,是2007年底的74倍,年均增长60%;实有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6.8%,参加合作社农户的收入普遍比非成员农户高出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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