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杰瑛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汇聚河长制与检察机关各自工作优势,合力打好金山区碧水保卫战,3月23日下午,金山区检察院举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会签仪式。
“河长+检察长”制是贯彻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公益诉讼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有力抓手,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河湖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
会上,冯军副检察长介绍了“河长+检察长”协作意见的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区副区长、区副总河长、区河长办主任邱运理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谈倩共同签署,区河长制成员单位一同出席会议。
协作意见以双赢共赢理念为引领,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为目标任务,以建立十项协作机制为抓手,探索实践“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促进两长协同发力,加强执法司法协作联动,为金山区河湖管护更添利剑。
当前,以协作意见为依托,双方已基本达成联动协作,区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定期向区检察院通报涉河湖水质监测、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为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线索,区检察院也定期反馈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之后,双方将持续贯彻协作意见精神,落实协作机制,共同推动金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