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热帖】
@匝碳:弃婴大都是残病婴儿,加强婚前检查、做好出生缺陷预防等,无疑是提高生育质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径。
@Doris:关于弃婴岛的争议,从它出现的那一天起就存在。站在被遗弃婴儿的角度看,能够“上岛”肯定比被丢在福利院门口或者路边小树林里要好得多。短时间内,改变不了遗弃这一非法行为,我们只能改变遗弃后的结果,这是无奈之下的一个选择。
【编者观点】
“6岁女童被推出车外,扔在山东济南弃婴岛附近路边”的新闻,让人在这个季节里浑身发冷。虽经证实女童并非被推下车,而是有人从车内抱出来放在了路边。但是遗弃时的动作是否粗暴,并不能改变其恶意弃婴的现实。弃婴并非道德范畴的命题,而是严肃的刑法问题。针对弃婴,我国并未设立单独的弃婴罪,但有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据专家分析,弃婴被亲人抛弃后心灵所受的创伤是一生都难以修复的,长大后容易对社会产生冷漠甚至仇视心理。
弃婴行为交织着对情理和法理的双重背叛,但是,挥舞道德大棒或者动用刑法处置抛弃婴儿的人,过于残忍。
弃婴是游弋在法律与救济的一段荒野。如果孩子健健康康,谁舍得放弃?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会故意置孩子于死路?不少家长弃婴,最主要的原因是孩子先天有缺陷。有统计显示,新生儿排名前10位的出生缺陷,依次为先天性心脏病、G6—PD缺乏症、多指(趾)、唇腭裂、马蹄内翻足、地中海贫血、神经管畸形、并指(趾)、先天性脑积水、肢体短缩。医治这些病,对一般家庭来说确实困难,如果有制度性保障,弃婴也许就会少一些。目前,不少地方已经推出先心病患儿可获免费治疗的善政,这样的措施可更多些。
面对弃婴岛遭遇的难题,我们应该明确两点。其一,弃婴岛的存在并非父母选择弃婴的主因。有一种观点认为,弃婴岛的设立,加剧了弃婴行为,应取消弃婴岛。这显然是荒谬的。如果家长想弃婴,即便没有弃婴岛也会抛弃,不能因为有弃婴行为扩张就粗暴地走回头路。其二,针对弃婴增多,弃婴岛的工作人员不堪重负的状况,民政部门应该增派更多的人手,这是责任,不容推卸,岂可见死不救?当然,对恶意弃婴行为确应有法律介入,据悉,济南市民政部门将联合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对今后的弃婴行为进行仔细甄别、劝阻,并将严厉打击恶意弃婴行为。这也有必要。
设立弃婴岛,正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为出发点,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也是并行不悖的。让每个孩子都健康成长,让每个弃婴都有不被抛弃的人生,让每个生命都能有尊严地生长,这是政府责任,也是公民责任。弃婴岛决不可废止,对孩子的救助决不可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