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钟 真
中国人民大学 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核心提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要求“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这是我国农业在新发展阶段,应用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所作出的深刻判断和战略选择。
树立大农业观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一是农业现代化理论研究已初具深度,但其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有待加强。学界对农业现代化的微观机制与宏观路径已有相当多的研究,但在新的世情国情农情条件下,对农业内涵与外延的认识以及对农业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定位的理解,各方观点并不一致。特别是,很多观点思路仍“深刻”地延续着西方式现代化路径的解读逻辑。这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并不相符,也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 工作重要论述指引下农业农村的实践需要存在差距。我国的农业发展涉及范围广、人口多、农业生态系统多元、利益关系复杂,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必然呼唤大农业观的树立。而我国特殊的农业现代化路径必然产生农业现代化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大农业观的树立必然是推进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将是对世界农业发展的重要理论贡献。
二是农业多元化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但其生产、经营和产业“三大体系”协同机制有待健全。在科技和改革的驱动之下,我国农业发展的推动力量呈现日益多元化的格局。农业生产方式正在从主要依靠土地、劳动要素向更多依靠资本、数据等新型要素组合转变;经营体系正由以小农户为基本面向小农户与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发展转变;产业体系正从传统的农林牧渔业产品生产为主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繁荣转变。投入要素的多元化、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和产业形态的多元化,使得我国食物供给模式正从“向土地要粮食”为主朝着“向山水湖海林田草沙要食物”的立体式多元食物供给体系转变;效益创造模式正从经济价值向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多元价值创造转变。但是, 从现有农业多元化发展的实践看,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协同机制尚不健全, 在行为主体、要素市场和政策体系方面衔接不畅,上下游供求错配或错位时有发生,这与农业强国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存在差距。
三是农业多样化功能发挥已初见成效,但其生产生活生态综合效应有待提升。农业多功能性的特点已经逐步为各界所认知,这也是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水到渠成的重要认知基础。实践中,除了食物供应的重要功能外,农业在促进社会发展、保持政治稳定、传承历史文化、调节自然生态、实现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也日益显现出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应对经济危机、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中,发挥出了食物供给产业所不可能承担的功能作用。这是农业本身所蕴含的正外部性特点决定的。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对农业这种正外部性的发挥给予了极大财政支持。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也对农业进行了史无前例的政策支持,但是农业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生态质量水平的综合促进作用还较为有限。特别是生活和生态两个维度上的质量提升有赖于惠及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而基于农业关联产业和关联领域的“溢出”效应并不明显。这也是当前呼吁深入贯彻落实大农业观的重要理由。
树立大农业观对加快农业强国建设的意义
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是农业强国建设的目标愿景。但是,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五强” 目标的实现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大农业观的树立对于应对挑战意义重大。
大农业观可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开拓新视野。当前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正在改变,肉类占食物消费比重增加、粮食消费比重降低, 谷物以及大豆等饲料原料的供需缺口进一步增加。而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保障农产品供给的重点在粮食生产领域,这使得我国的综合食物自给水平呈现下降趋势,食物供给保障面临较大的不稳定性。从食物的自给结构来看, 按照“种植面积需求等值”的算法,我国粮食和肉蛋奶已实现高水平自给,但食用植物油的自给率维持在低水平,且提升困难。基于此,树立大农业观,将生产视角拓展至山水林田湖海草沙等多元空间,加快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构建多元化食物生产体系,可以更快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确保食物供给;同时, 大农业观强调因地制宜,各地依资源禀赋合理定位发展方向,能够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资源安全和国家食物安全的协同保障。
大农业观可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更广空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逐年提高,但核心技术对外依赖程度仍然偏高,高端技术装备的应用受到一定阻碍。此外,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不足,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45%,而发达国家普遍在80%左右。这与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完善、市场引导力不足、考核机制难以有效衡量创新成果等因素有关。而大农业观的树立能够将科技研发激励强、市场效益好的细分产业和领域纳入国家农业发展整体战略,有利于倒逼市场、人才和制度环境,增加多元科技投入,促进需求导向型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大农业观要求引进培养有能力、熟悉不同业态和模式的复合型人才,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吸收转化科技创新成果的能力,推动农业科技支持政策完善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机制创新。
大农业观可为建设新型经营体系挖掘更大潜力。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生产效率提升的重要途径。目前看,土地规模化的红利已经充分开发,服务规模化等多种类型的适度规模经营方式正当其时。大农业观的树立将为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集体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注入新的指导思想。基于“大国小农” 的基本国情,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离不开2亿户以上的小农户。而当下登记备案的近400 万个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的221.6万家农民合作社、十余万家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96万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还不够紧密,联农带农的形式还不够有效。大农业观将进一步打破原有产业边界,扩展农业投资来源,为更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凝聚多元经营力量,为发展更加具有包容性的现代化大农业指明方向。
大农业观可为增强农业产业韧性提供更多可能。当前国内极端自然灾害多发,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地缘政治风险加剧,涉农产业市场波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三链” 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加,农业产业韧性尚需进一步提升。大农业观的确立,不仅有利于把农业发展拓展到农林牧渔及其辅助配套服务在内的农业内部结构的视角,也有利于将农业放置于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工农城乡关系之中谋划,还有利于将全球农业资源和市场纳入我国农业发展的整体布局当中,能在多个层面提升农业产业韧性。在产业链上,强调通过融合社会资源、加强产业上下游和产业之间的协同管理, 提高农业产业链竞争力和风险抵抗能力;在供应链上,强调拓宽食物来源,防范自然、市场和国际贸易等风险,以大食物观支撑建立数量足、质量好、弹性强的稳产保供体系;在价值链上,强调构造多元化经营体系,以服务规模化、数据规模化等多种形式,夯实农业生产根基,优化联农带农机制,提升农户和经营者的风险应对能力。
大农业观可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形成更优对策。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在稳步上升,但国际竞争力整体较弱,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这集中表现在农业投入产出效率、成本效益、农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不明显。大农业观为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提供了多个维度的发展对策。一是在耕地和种子两大要害问题上有更快突破。约束农业竞争力的“卡脖子”因素往往在农业之外。大农业观使盐碱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等得到更大力度的科技与政策支持,使最先进的科技更多向国内种业自主研发倾斜。二是在推动产业效能提升上更具有整合能力,使土地、劳动、资本、数据等各类要素发挥协同效应。三是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上更有动员能力,使资源的利用与回收纳入生产体系,将市场主体、消费者、管理部门全盘考虑,促进节本提质、增效多赢局面的形成。
(摘编自“智库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