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新主体·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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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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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民合作金融的挑战与应对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一个产权多元化、规模多层次、多类型、可持续、广覆盖的现代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正在加快形成。目前,银监会框架下的农民资金互助出现多元化,地方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在某些区域出现失序状况,风险逐步显现。合作社的信用合作和农民资金互助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有广阔的前景,必须借鉴经验,汲取教训,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总体上呈现以下七个特点:第一,农业企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以及农村小微企业等都有强烈的融资需求,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更加多元。第二,通过我们在二十几个省份所作的田野调查统计数据调研,发现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人均收入较低的农民的金融需求更为旺盛。第三,农村金融的供应主体多元化,一个崭新的包含大、中、小、微不同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新谱系正在形成。第四,土地资本化和土地制度变革的深度推进,有效缓解了农村金融供给的抵押和担保等瓶颈问题。第五,国家政策激励,提升了社会资本进入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农村金融领域的热情。第六,微型金融发展与创新层出不穷,P2P等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微型金融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微型金融发展为缩小城乡人均收入差距起到明显的作用。第七,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建设正在进入快车道。一个产权多元化、规模多层次、多类型、可持续、广覆盖的现代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正在加快形成。

  我国新型农民合作金融的主要形态与发展状况

  我国新型的农民合作金融形态主要有五种:第一种是农民合作社内部的信用合作。第二种是由供销社发起的合作金融组织。第三种是2007年以来在银监会框架底下形成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这类资金互助组织有些拿到了银监会的牌照,截至2013年底有49家。第四种是社区性的合作金融组织,比如在全国各地广泛存在的农村社区合作基金和社区发展基金,一般由政府扶贫资金启动。第五种是基于网络的新型合作金融形态,诸如P2P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形式。从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看,目前中央主要鼓励发展的第一种和第二种形态。

  目前,银监会框架下的农民资金互助出现多元化,地方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在某些区域出现失序状况,风险逐步显现。有些地区的民间金融机构甚至打着农民资金互助的旗号,吸引巨额社会资本,吸收了大量农民资金,运行极为不规范,造成若干区域出现局部的金融危机,值得重视。地方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之所以迅猛增长,其深层原因在于在中国银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存在严格金融抑制的前提下,资金互助是民间资本成本较低的出口之一,但其极强烈的逐利动机往往使得农民资金互助扭曲变形。另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监管效率较低,监管成本高,因此银监会框架下的农民资金互助目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合作社的信用合作:机制、风险、挑战

  从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农民信用合作)发展的整体态势来看,也有若干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存在盲目追求发展速度,从而忽视发展质量的问题,其风险控制机制尚不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尚不规范,更有甚者,个别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从事当前国家金融经济法规所不允许的业务,对我国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造成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总体声誉。

  当前,我国农民信用合作面临着诸多挑战。第一,社会资本的逐利动机强烈,扭曲其合作金融的初衷和宗旨,使得资金互助不是为农民服务,而是为投机资本服务;第二,有些合作社治理结构不规范,影响到信用合作的效率和决策的稳健性;第三,有些合作社基本以信用合作为唯一业务,其信用合作的产业基础不牢固;第四,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流程不完善不规范,隐含着大量操作风险;第五,农民对金融业务不熟悉,导致操作风险;第六,农民信用合作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随着合作金融规模扩大而增大;第七,某些地区地方政府存在过度介入行为,极大地影响了农民信用合作的信贷质量。

  构建真正的合作金融

  合作社的信用合作和农民资金互助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有广阔的前景,必须借鉴国际经验,汲取历史经验教训,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农民资金互助或者合作社内部的信用合作,由于其地域的分散性、规模小等原因,监管成本高,可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德国合作金融的行业自律体系很有特色,德国全国信用合作联盟(BVR)是合作银行的行业自律组织,它的会员包括基层合作银行、区域性中心合作银行及德意志合作银行,以及一些专业性的合作金融公司。严密完善的行业自律组织是保证德国合作银行体系稳健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也很有特色,他们建立了比较健全的信用保险制度,以保证合作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这些制度都值得我国在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过程中加以借鉴。

  稳健再稳健:几点呼吁和倡议

  第一,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是基于农民合作的信用组织,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内部成员的平等性与民主决策是我们生存的基础。第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一般在农民合作社内部或社区内部开展业务,以较好地控制风险,避免因服务范围的不适当扩展所引发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第三,充分认识稳健安全对于资金互助组织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农民资金互助组织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加强信用评估机制建设,保障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稳健运作。第四,加强金融从业素质的培养,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我们的金融管理意识,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牢固的道德基础。第五,坚持合规运营、遵纪守法。模范地遵守我国的相关经济法规与金融法规,杜绝高利贷、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第六,充分认识农民信用合作所担负的光荣使命,认识到其宗旨是为农民与小微企业服务,为农村社区服务,要加强自律,主动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不改变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微小的宗旨,促使农民资金互助组织规范化与阳光化。

  王曙光(作者系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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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民合作金融的挑战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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