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合作社达到60.01万家,实有入社农户达到4600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8.6%。我国合作社近年来蓬勃发展,成就显著,特别是在组织带领农民“抱团”参与市场竞争,帮助农民实现产品“卖得出去、卖个好价”方面发挥着独特而又重要的作用。
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越来越多的农产品通过合作社这一载体进行销售,充分说明合作社在帮助分散农户组团销售方面优势明显。
合作社产品销售近年来之所以成为农产品销售市场中的一大亮点,一方面得益于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的特性,另一方面也受惠于国家对合作社的大力扶持。
从实践来看,目前合作社产品销售模式主要包括产地销售、终端销售、第三方中介销售。产地销售相对较为传统,合作社比较被动,定价议价空间较小,这一模式虽然目前占主流,但随着农产品销售市场的发展,将逐步萎缩。终端销售包括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直销店等形式,目前越来越受到合作社、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这一模式可以有效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是未来合作社产品销售模式的重要发展方向。第三方中介销售包括参加展示展销会、电子商务、连锁加盟等形式,这一销售模式主要通过借助第三方中介的帮助得以实现,合作社因社制宜,合理利用这一模式,可以有效提高产品销售能力。采取哪种模式销售产品,关键取决于合作社自身状况。从目前农产品销售市场的发展来说,合作社逐步采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产品定价议价能力的模式应该是未来方向。
从现实来看,目前合作社“小、弱、散”的发展现状决定了合作社产品销售仍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从外部看,扶持合作社产品销售的法规政策环境还不够优化,部分地区合作社交纳所得税、认证费等负担较重,融资渠道不太顺畅。从内部看,合作社缺能人、缺资金,特别是带头人和营销人才严重缺乏,对融资、担保、保险服务需求强烈。
笔者认为,解决合作社产品销售困难是扶持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环节。政府应该加大法规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支持合作社产品销售的具体办法,设立政策性担保公司扶持合作社办理贷款和保险,对合作社办理QS认证、申报商标等给予资助,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实体,加大合作社人才培训力度,形成全社会认识合作社、关注合作社、帮助合作社的氛围。
合作社应该苦练内功,全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做好盈余分配;要树立品牌意识,加强产品销售渠道建设,培养市场营销人才,适时进入产后加工领域,提高产品附加值,把自己办成一个“整体有实力、发展有活力、带动有能力”的优秀合作社。
魏百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