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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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4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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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上头电子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整类列管

  □通讯员 黄迪 记者 王平

  随着越来越多种类多、更新快、伪装性比较强的新型毒品出现,为切实加大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6月22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该院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并介绍相关案例。

  2021年7月起,我国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精神活性物质,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等行为,涉及毒品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自去年7月列管以来,该院共受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新型毒品案件10件12人,占全部毒品案件的40%左右。“合成大麻素种类众多且该类物质常常被包装成各类形态,以‘小树枝’‘电子烟油’‘娜塔莎’等名称贩卖。一般来说一瓶普通的电子烟油成本只有几十元,然而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添加入普通烟油后,售价往往会翻十余倍。”区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介绍。

  电子烟作为新生事物受到年轻人追捧,而“上头电子烟”顺势披上伪装在年轻人社交圈中传播。据了解,在该院办理的10起合成大麻类物质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中,30岁以下人群占比九成以上,呈现出显著的年轻化趋势。值得一提的是,酒吧、夜店、KTV等年轻人聚集的娱乐场所易成犯罪集散地。一些年轻人第一次吸食“上头电子烟”多集中于该类娱乐场所,年轻人也会向在酒吧工作的朋友打听“上头电子烟”的购货渠道。在该院办理的陈某某贩卖毒品案中,陈某某及其两名上家均在酒吧工作,陈某某第一次吸食“上头电子烟”就是在酒吧,后更是成为了贩卖“上头电子烟”的中间商。此外,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在校大学生网络贩卖“上头电子烟”,遂向湖南某学院制发检察建议,就加强在校学生日常管理、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积极开展禁毒宣传等方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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