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嘉定、昆山、太仓三地检察机关又一次探索检察协作新领域,会签《关于建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类危险作业罪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拉起地区生产安全警戒线。
□通讯员 黄迪 记者 王平
如何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早在2019年7月,嘉定、昆山、太仓三地检察机关就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检察协作的意见》,为跨区域检察协作敞开大门。随后,三地检察机关持续深化跨区域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合理分工,共同推进“嘉昆太创新核心圈”建设,凝聚起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合力。
6月17日,嘉定、昆山、太仓三地检察机关又一次探索检察协作新领域,携手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会签《关于建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类危险作业罪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拉起地区生产安全警戒线。
《意见》指出,“嘉昆太”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类危险作业罪案件中,要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形式,加强“嘉昆太”地区内危险作业罪案件协作力度,维护“嘉昆太”地区城市安全及经济建设发展。
《意见》明确,三地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协作工作过程中,需针对人员信息查询、关联案件的协查和信息共享,法律文书寄送,调查证据协助,犯罪嫌疑人前科材料的查询、送达、检察建议的制发与宣告送达5个方面,给予配合支持。
同时,《意见》提出了案件办理总体要求,认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行为系危险作业犯罪,应严格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从危险物品的认定、是否具有发生重大伤亡后果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等方面进行审查,重点打击现实存在的特别危险、极易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行为。对于一般的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检察协作,三地检察机关还就信息共享机制、日常联系机制、联合监督机制、办案协助机制、人才培养交流机制、区域协同宣传机制等方面开展有益探索,切实通过建立制度机制来推动检察协作落实落细。
《意见》会签当日,三地检察机关还进一步交流危险作业案件的办理情况,特别分享了嘉定区检察院办理上海市首例危险作业案的经验做法,相互借鉴促进办案,为共同推进“嘉昆太”生产安全治理贡献检察智慧。
下阶段,嘉定区检察院将以《意见》为指引,进一步深化检察协作,全面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综合治理,保障有效遏制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生产安全溯源治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