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杨清悦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本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订单,形成了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同时,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自身的科研、品牌、技术和贴近上海消费市场的优势,实施“二头在外、一头在内”的发展战略,走出上海、服务全国。
据了解,截至2011年末,本市共有各类农业龙头企业405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0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65家。2011年,全市生产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55亿元,带动本地农户13.89万户;市场流通型龙头企业实现交易额720亿元。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上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未来的发展目标任务:一是要做强做大龙头企业,通过分类指导和支持引导,重点培育一批加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在全国同行业中位居前列的大型龙头企业。二是增强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根据市场和龙头企业原料需求,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三是增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合同、订单、按劳按股分红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收入。到“十二五”末,本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将达到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年生产销售额突破800亿元,其中年生产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经营性收入比本区域平均水平高10%以上。
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在会上强调,加快上海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虽然政府责无旁贷,但关键还在于企业自身的努力和创造。他指出企业应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完善质量认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强与基地农户紧密合作,建立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积极吸纳当地农民就业,拓宽农民的就业增收渠道,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回报社会,回报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