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成效显著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2008年中央确定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近年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方面调动了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经验交流会上表示,2008年到2011年,全国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数占全国总村数的比例由14%提高到35%,提高了21个百分点;筹资总额由49.6亿元增加到94.6亿元,增加45亿元;筹劳总数由5.2亿人次增加到11.7亿人次。
另一方面开辟了财政资金强农惠农富农的新渠道。2008年国务院综改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在3个省份启动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2009年扩大到17个省份,2010年扩大到27个省份,2011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各级财政奖补资金由2008年的105.4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561.8亿元。陈晓华表示,更重要的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开展,弥补了财政资金对农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空缺。
此外,一事一议推动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步伐加快。据农业部统计,2008年至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投入2800多亿元,建设了98.5万个村内道路、小型水利、环卫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
●探索农民的负担问题
近年来,各地农业部门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对象是农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量大面广,而农民承受能力有限,因此,各地在实施一事一议过程中着力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做法。
江苏省明确规定向农民筹资筹劳按照省确定的绝对数实行上限控制,其中苏南地区每年每人不超过25元、苏中和苏北地区每年每人不超过20元;一事一议筹劳每年每劳力控制在5个工日,最多不超过8个工日。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祝保平表示,江苏把一事一议锁定在村民最关注、最需要、最迫切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上,对超限额、超范围筹资筹劳方案县级农民负担主管部门一律不予批准。近年来,江苏省每年向农民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一直稳定在8.5亿-9.2亿元之间。
据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戴贵洲介绍,湖北省规定一事一议筹资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筹劳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数额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每个标准工折资标准为5-8元。
●严格流程和项目管理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性强、涉及环节多,需要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劳务合理筹集、规范使用。各地为了推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顺利开展,着重做好严格政策界限、规范议事程序和严格审核程序等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政策界限。河南省农业厅副厅长郭鹏亮说,河南省一事一议范围严格限定为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见效最快的村内独立的、小型的公益事业项目,在与其他支农项目相互结合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将应由财政承担的资金变成要求农民筹资筹劳的配套资金。
二是规范议事程序。河北省迁西县副县长姬保新表示,迁西县在项目议事上实行“四步决策法”,严格按照村党组织村委会或1/10以上村民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步骤进行民主议事,有效简化了民主程序,充分体现民情民意。
据祝保平介绍,江苏省规定民主议事需做到“四必须和四个有”:向农民筹资筹劳必须履行村民代表议事,有一份民主议事会议记录;必须履行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有一份村民签字记录;建设项目必须实行自下而上的逐级审批程序,有一份方案申报审批表;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有一个一事一议资金专户,并作为批准实施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郭鹏亮说,2011年河南省安阳县永和乡苏奇村两委提议修建村内道路,但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时,认为村内饮水工程更急需、更迫切,最终按农民意愿议定了饮水项目方案。
三是严格审核程序。山东省莱西市为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核程序,具体分六步操作:一是向所在地镇(街道)申报,二是形成完整的市、镇(街道)、村三级阶梯式系统管理模块,三是公示后由村民表决通过,四是上报市减负办复审,五是启动项目建设,六是申请验收并向社会公示。通过信息化监管,实现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管理动态化、监管即时化。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