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于分别核算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变化情况
通过成员账户,汇集相关财务资料,可以分别核算其出资额和公积金变化情况,为成员承担有限责任提供依据。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一旦合作社运营失败,进入破产清算环节,会详细清算出合作社的总负债以及清算后的净资产总额。如果破产后资不抵债,成员需要根据其成员账户记载的出资额及公积金累计额,来分担合作社的亏损和债务;如果破产后将全部债务清算完毕仍有剩余资产,也应当按照出资额与公积金累计额来分担合作社的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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